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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蓝胖子” 小心“有毒”

  通讯员 郑莹 黄伟豪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近日,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破获了一起涉毒案件,案件主角是“蓝胖子”。这个“蓝胖子”可不是卡通人物,而是一种网红减肥药,有毒!

  据了解,“蓝胖子”瘦身颗粒在德国属于处方药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购买。该药品成分含有国家禁止进境的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

  安非拉酮为兴奋剂和食欲抑制剂,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程度的单纯性肥胖症及伴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肥胖患者。我国在1996年已将其列为一类管制精神药物,通俗讲就是将其作为海洛因、鸦片等类似毒品进行严格管制,公民严禁私自持有、运输、购买、贩卖、使用。

  2021年7月,衢州海关在对海外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种从德国进口的“蓝胖子”瘦身颗粒减肥药品,以快递的形式走私进入国内。后该情况移交至柯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处侦办。警方及时开展调查,根据线索锁定了家住双港某小区的何某并将其抓获。

  经审讯,何某对自己销售“蓝胖子”的行为供认不讳。何某说自己2015年前往德国留学,2018年开始因家里人生病,她便成了一名微商,平时主要靠代购来贴补海外留学费用。“一开始做代购时,我都卖一些化妆品、护肤品,后来了解到‘蓝胖子’减肥药在国内很火爆,而且利润又挺高的,而国内熟悉的微商也有销售渠道,于是我就开始做代购‘蓝胖子’减肥药的生意。”何某说。

  成为代购之前,何某就认识了微商徐某。何某无意间和徐某提起此事,两人一拍即合。何某通过德国有“蓝胖子”减肥药渠道的上家进货,然后根据徐某联系的客户,直接从德国将减肥药寄往国内,从中获取利润。

  据了解,2019—2020年间,何某在无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给徐某300多盒“蓝胖子”减肥药,销售金额达21.2万元。

  目前,留学生何某、微商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对于其他终端购买者,使用它是纯粹减肥还是另有目的,警方将予以调查,一旦查实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3 海外代购“蓝胖子” 小心“有毒” 2022-12-21 2 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