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消费券“羊毛” 涉嫌构成诈骗罪
通讯员 徐柳琳
本报讯 发放政府消费券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有人却打起了消费券的主意,通过串通商家虚假交易从而套现大量消费券。
范某经营着一家小超市,今年5月申请注册成为永康政府消费券合作商家,却被一通电话打乱了计划。“借你的浙里金消码用一下,用于消费券套现,每套现一单给你返点。”电话那头的江某提出了套现建议。很快,范某的账户收到了100元,范某也按照约定将95元转回给江某。轻轻松松便获得5元,范某便和江某合作,约定每套现100元消费券,范某可得到抽成10元。之后,江某还增加返利,每单给范某15元,禁不住诱惑的范某和江某继续合作。
另外谢某也主动找上范某,以同样的手段套现消费券骗取政府补贴。范某分别伙同两人套现消费券334张,骗取政府补贴16700元,从中获利5745元。
永康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范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范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