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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昔日嘱托记心间 安且吉兮暖民心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程宇翔 

  在安吉县城,距离县政府不远的核心位置,有一处闹中取静的两层小楼。冬日的阳光从绿树的缝隙间倾斜下来,照到小楼门头上——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一处即使在寒冬里,依然透着暖意的地方。

  17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调研,留下谆谆嘱托;17年来,安吉法律援助人用一项又一项便民、利民的制度创新,一起又一起尽心竭力的法律援助,践行总书记的嘱托。

  忆往昔牢记嘱托

  时间回溯到2005年8月,彼时的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曾经的“148”热线升级而来。中心成立四五年光景,年办案量百余件,没有落地的窗口,和县公证处一起办公。安吉县司法局原副局长杨林华兼任法援中心主任。

  8月初,杨林华接到了一项让他颇感忐忑的任务: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要到安吉调研法治工作,第一站,就要到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

  “领导定下来让我汇报,汇报时间十分钟,我的汇报稿改了又改。”17年前的场景,杨林华至今记忆犹新,“但后来,总书记并没有坐下来听我们汇报,而是直接就问了我好几个问题。中心的办案量、案件类型、人员和经费保障等等,问得非常细。”

  杨林华笑着说,虽然当时紧张得“腿打哆嗦”,但好在这些问题都难不倒他,“答案都在脑子里”。

  一番交流后,总书记又提出,想看看立案登记本。

  “又是一个没想到,但我也不犯怵。我们的归档材料都是按照律师办案的要求整理的,我心里有底。总书记从我们的卷宗里挑了5本,仔细翻阅。看到每一个案件都有受援人的评价和反馈时,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法律援助创造了公平的法律环境,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15年后的2020年,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经面貌一新。司法局在如今援助中心的楼上,也就是当年的旧址,建了展馆,将这段记忆珍藏。总书记的嘱托,也成为了安吉法律援助工作,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十年间创新求索

  2012年,在县司法局工作多年的吴有星,从上一任主任手中,接过了安吉法援中心主任的接力棒。之后十年的光阴里,许多法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的创新做法,在安吉迈出了实践的第一步,并被不断完善,在湖州乃至浙江推广。

  记者采访这天,吴有星从自己驻点的村里,风风火火赶回来。如今的援助中心有着宽敞的办事大厅,窗明几净。在自己最熟悉的环境里落座,这位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获得者,将自己10年的思考和探索娓娓道来。

  “我来到援助中心之后的那些年,随着法律援助门槛的逐步降低,我们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从之前的100多件,增加到最高峰时候的1000多件。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但援助质量不能掉,而且还要更好。我们不仅要让困难群众的官司‘打得起’,更要‘打得好’。”

  于是,安吉县在湖州首创推行“双选制”“点援制”,律师只有经过申请、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与援助中心签约纳入“援助律师库”,受援群众可在该库自主选择自己信任或熟悉的律师,以“就近就熟”的方式获得法律援助。

  2014年,安吉又在浙江首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办法”,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2018年,安吉在全省率先推行援助案件“差别化”补贴制,按照受援人、法官、律师分别评分,建立量化评价体系,依据考评得分给予差别补贴。

  “法律援助质量是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而我们所做的这一系列创新,就是为了守好这条生命线。”吴有星说。

  那些年里,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省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法律援助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等殊荣。

  向未来初心不改

  2018年8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安吉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法律援助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专题学术研讨会在安吉召开。

  作为东道主的安吉县司法局局长王峰,向到会的嘉宾们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县有一个小伙子,10年前因为车祸,智力永远停在了5岁,而且经常发生癫痫。父母年迈,家庭困难,十年里,我们先后为他提供援助打赢了3场官司。”这个故事,也在2018年被《浙江法治报》以“我们这10年为了‘永远5岁的他’”为题,作了长篇报道。

  作为一位法官出身的专业法律人,王峰向记者分享了自己对于法律援助的思考。

  “尽管法律援助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在每一次有质量的援助过程中,当事人对国家、对社会的认同感会不断增强,也更愿意用合法、合理、理性的方式去解决纠纷,它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无形的,更是无限量的。”

  王峰告诉记者,当初安吉推出“经济困难承诺制”,他带队去广东学习。而这个“步子迈得有点大”的动作,很快遭到了一些质疑。

  “有人说,经济困难不靠证明,而靠当事人自己的承诺,靠谱吗?会不会引起案件量的大增呢?”面对质疑,王峰用一位广东同行的话,做了答复,“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内心的弱小无助,当他签下这个字的时候,他一定是真的放下所有,信任我们的。”

  为了有效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安吉在出台政策的时候,预设了止损措施。比如,一旦援助过程中发现承诺弄虚作假,便会终止援助。而事实上,这项措施推出后,案件数量并没有明显增多,也没有发生过中途“止损”的情况。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保障措施,通过法律服务使受援人在内心感受法治的作用,体会到法治不仅仅是规则,更是一种思维。这种法治的思维往往比作为一种规则更重要,更难得。”

  王峰说,未来安吉的法律援助工作,会继续朝着“质量更高、范围更广、程序更简便”的方向努力探索。计划引入社会力量,建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探索既有政府治理,又有社会自治,既有政府主导,又有社会力量协同推行的法律援助格局,切实做到回应民生诉求,促进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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