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里添加金箔,消费者告了商家
通讯员 龚国新
近日,龙港法院办结一起涉食品违规添加金箔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甜品店当场支付赔偿款1280元,另该甜品店已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指出,金箔银箔、金粉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6月13日,蔡某在外卖平台上订购了一款10寸的生日蛋糕,收货后发现蛋糕表面撒有金箔等非食品原料,遂向被告索赔,要求退还购物款318.5元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甜品店认为,此前并未禁止在蛋糕中添加金箔等原料,对新规出台并不知情,而且在外卖平台上已对蛋糕照片等进行展示说明,原告对蛋糕添加金箔已然知情,不愿予以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详细说明食品添加金箔等材料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甜品店也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据了解,龙港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甜品店处以没收金箔粉、银箔粉和银珠各1瓶,没收违法所得308元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同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规定,金银箔粉不在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且过量食用可能造成重金属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