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105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宁波星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应支付杭州保陆捷汽配有限公司货款72893元及延期履行债务利息。保陆捷公司与杨立伟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保陆捷公司将(2022)浙0105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星豪公司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杨立伟。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105民初5336号民事调解书,债务人杭州明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应支付杭州保陆捷汽配有限公司货款163536元及其他费用312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因债务人杭州明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按时付款,经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134952.75 元,剩余款项至今未付。保陆捷公司与杨立伟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保陆捷公司将(2022)浙0105民初5336号民事调解项下对明星公司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杨立伟。
杨立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宁波星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和杭州明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立伟履行支付义务。
特此公告。
杨立伟联系电话:13588886557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