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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马蓉蓉:

  本委受理你与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2)2914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07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3-01-06 2 2023年0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