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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表格中本金及相应欠息截至2022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毕经理 联系电话:05745522818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80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8253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01-09 2 2023年0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