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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执员“持证”上岗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龚国新 

  本报讯 “有些案件中查到房产地址信息,但具体位置难以确定,有些房屋挂着新旧两个不同号码的门牌,或者干脆没有门牌,部分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甚至取下门牌、偷换门牌。另外还有人难找、车难寻等问题,都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阻碍。”龙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珏坦言。

  怎么解决这一执行顽疾?龙港法院探索在执行工作中引入社区干部等基层力量,组建一支人民陪执员队伍。近日,该院举行了人民陪执员聘任仪式,为首批115名人民陪执员颁发聘书。他们都是龙港法院从各社区选任的社区干部、专职社工、网格员等。

  “人民陪执员与人民陪审员虽仅一字之差,但性质不同。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但不得参与执行等工作。而人民陪执员的职能仅限于执行领域,主要起到辅助执行作用。”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介绍说。

  今后,人民陪执员将充分参与监督执行工作,包括协助完成走访、调查取证,见证并监督现场查封、扣押等事务,记录并监督房屋腾空等。

  据悉,龙港市辖区外来人口多、人口流动性大、查人找物困难等问题导致执行工作阻力较多。此次选任的人民陪执员政治立场坚定、享有群众威望、善做调解工作,他们将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参与执行和解工作,并做好法治宣传,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执行办案过程,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助力提升执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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