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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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注: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宾虹东路358号嘉福商务大厦10楼 联系人:章超 电话:0579-82999576 传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联系人:吕健祥 电话:0571-85779592 传真:0571-857748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月13日 |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浙商金华债转2022第03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