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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单位:元)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至基准日(即[2022]年[12]月[19]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3、联系人:吴金鑫,电话:18989417516。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破产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01-16 2 2023年01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