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杭环桐罚催[2022]第19号
当事人:杭州桐泓染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桐庐县横村镇
法定代表人:赵晓梅 职务: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6091278291
我局于2022年6月6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杭环桐罚[2022]第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明确告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你单位逾期既不缴纳罚款,也没有向我局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虽提起行政诉讼,但后撤诉。因你单位拒绝签收,我局决定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杭环桐罚催[2022]第19号)。你单位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此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催告书送达之日后十日内你单位仍未缴纳应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你单位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电话:0571-58508973)
特此公告。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