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3年1月18日
(2022)浙1024民初3480号
詹世祥(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解放路80号):本院受理原告章汉林诉你、詹光引、水城县涵雨木具厂、胡力香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024民初3480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詹光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章汉林借款本金268266.67元,并支付利息(从2020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包括已支付的12700元);二、被告水城县涵雨木具厂对被告詹光引的上述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胡力香对被告水城县涵雨木具厂清偿不足部分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詹世祥对被告詹光引的上述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水城县涵雨木具厂、胡力香、詹世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詹光引追偿;六、驳回原告章汉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6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1620元,由原告章汉林负担811元,由被告詹光引、水城县涵雨木具厂、胡力香、詹世祥负担1080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仙居县人民法院
(2022)浙1082民初5898号
郭益民(3307241973****5010):本院受理原告周善彪诉你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082民初589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定:一、解除周善彪与郭益民签订的《股票转让及代持股协议书》;二、郭益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周善彪款项3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8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周善彪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及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临海市人民法院
(2022)浙1121民初3244号
刘慧萍(户籍地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环城东路152号):本院受理原告叶伯洪诉被告刘慧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324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22)浙1181破7号
2022年9月26日,本院根据龙泉市剑池氧气供应站的申请裁定受理龙泉市泓泰不锈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龙泉市泓泰不锈钢有限公司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本院认为,龙泉市泓泰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月3日裁定宣告龙泉市泓泰不锈钢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龙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