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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非行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本公司原股东张咸林于2023年1月16日将所持该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陈艳波,该公司转让前所有积欠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受让人陈艳波无关。转让后即对浙江非行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启用新的公司印鉴并变更了法人的工商登记,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浙江非行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8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0 浙江非行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2023-01-18 2 2023年01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