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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 人民币 元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12月1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BW4F2112231、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此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龙港摩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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