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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天平

实施审判精品工程

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

  通讯员 钟法 陶琪姜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充分发挥审判精品的指引、示范、宣传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精耕细作,制定《关于打造审判精品工程的实施方案》,建立审判精品发掘培育、宣传推介、考核激励等机制,实现对审判精品的发现、立项、培育、审理、申报、评选全流程管理。

  2022年,宁波中院确定25个精品培育项目,评选出227个优秀案(事)例、10场优秀庭审、15篇优秀裁判文书,其中,有90余篇优秀案(事)例被省级以上报刊、新媒体录用,8篇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获奖,40个典型案件的普法视频被纳入“四明”云法庭普法平台。

  贯彻实施民法典规定 打造“有速度”的审判精品

  “好好的单元门搞什么人脸识别?我的隐私都没有了,我要起诉物业!”

  家住宁波某小区的原告余某某,因小区物业安装使用“人脸识别”开门系统并采集其面部信息,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物业删除其人脸识别面部特征信息,保证单元安全出口畅通,并提供其他自由出入方式。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当庭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删除原告余某某被采集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余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也是民法典施行以来,宁波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案件。

  为持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精准指导、化解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宁波中院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主题,聚焦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人格权禁令等新规适用情况,以最快速度推出一批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有示范引领价值的精品案例,统一裁判尺度。

  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打造“有温度”的审判精品

  “我们只是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原告王某、胡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二女一子,被告王某某系二人长子。王某某因家庭琐事与父母产生矛盾,拒绝探望。二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某履行义务,每周到家中探望两次。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原告均已至耄耋之年,有住房及退休金,物质生活并不匮乏,仅要求被告定期探望,理由正当合理,符合人伦法理。同时,考虑到被告虽为人子,但已年届花甲,且其妻身患残疾,二原告亦应体谅晚辈处境之不易。为此,法院判决支持二原告要求被告定期探望父母的诉请,但将探望频次由原告诉请的每周两次改为每月两次。

  近年来,宁波中院以打造有温度的审判精品为价值追求,选育公布了多个涉邻里关系、遗产继承、见义勇为等内容的精品案例,上述案例便在其中,旨在深刻诠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树立道德典型,彰显司法机关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与担当。

  聚焦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 打造“有态度”的审判精品

  “老年人的钱,好骗不好赚!”

  徐某某年过八旬,老伴去世多年,倍感孤独。某日,其在菜场遇到了主动搭讪的傅某(60多岁),两人十分投缘,决定一起搭伙过日子。一日,傅某表示其需要4万元用于补缴社保。徐某某信以为真,当即取钱交给傅某。拿到钱的傅某随即“消失不见”。徐某某意识到被骗,在子女陪同下报警。3个月后,傅某被抓获归案。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傅某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防骗意识不强等特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宁波法院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迅速审结上述傅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的“黄昏恋”诈骗案,打响了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养老诈骗案件审判“第一枪”,同时也通过上述精品案例提醒社会:应关注老年人正常的情感需求。

  此外,宁波中院还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案件作为打造审判精品的重点对象,推出多个系列典型案例。


浙江法治报 天平 00004 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 2023-01-19 2 2023年01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