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钱,好骗不好赚!”
徐某某年过八旬,老伴去世多年,倍感孤独。某日,其在菜场遇到了主动搭讪的傅某(60多岁),两人十分投缘,决定一起搭伙过日子。一日,傅某表示其需要4万元用于补缴社保。徐某某信以为真,当即取钱交给傅某。拿到钱的傅某随即“消失不见”。徐某某意识到被骗,在子女陪同下报警。3个月后,傅某被抓获归案。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傅某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防骗意识不强等特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宁波法院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迅速审结上述傅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的“黄昏恋”诈骗案,打响了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养老诈骗案件审判“第一枪”,同时也通过上述精品案例提醒社会:应关注老年人正常的情感需求。
此外,宁波中院还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案件作为打造审判精品的重点对象,推出多个系列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