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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公告

仲裁公告

  科丝美蒂(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项德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等仲裁申请,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3)57号。因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9日下午14时0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四季青派出庭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二号),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05 仲裁公告 2023-01-20 2 2023年0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