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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说法

“来杭游玩中了百万大奖,谁知彩票被偷”引发关注,网友有疑惑——

偷彩票,盗窃价值怎么认定?

  见习记者 徐新怡 

  崔先生年前来杭游玩的途中,买了张30元的彩票,没想中了百万大奖,结果一个疏忽被偷,幸好在杭州西湖警方帮助下,彩票一天就完璧归赵,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详见19日本报2版《来杭游玩中了百万大奖 谁知彩票被偷》)。

  本报及平安鼎微信公众号发布这个案例后,反响挺大,有网友在后台提问:盗窃价值怎么认定?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朱俊律师解释,偷彩票者的盗窃金额,应当由彩票本身的面值加上兑奖所得金额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也就是说,本案的盗窃金额,应当由被盗彩票的本身面额30元加上兑奖所得100余万元组成。

  之前本报也报道过一个类似案件。

  去年2月,有伙人把绍兴上虞百官的一家彩票店洗劫一空。盗窃的刮刮乐票面数额约3万元,共兑奖7000余元,未兑奖4000余元。盗窃的金额怎么算?司法机关认定是由被盗彩票的本身面额3万元加上兑奖所得7000余元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结合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表示,前面说的这个案子,王某盗窃金额如果被认定为100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若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可能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12 偷彩票,盗窃价值怎么认定? 2023-01-20 2 2023年0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