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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龚浏淇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交易基准日:2019年4月12日
注:清单中利息暂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清单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与龚浏淇于2022年10月12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主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等)依法转让给龚浏淇,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龚浏淇履行相关义务。

  龚浏淇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龚浏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各项义务。

  联系电话:18370299000(龚浏淇)。

  特此公告。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

  龚浏淇

  2023年1月20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浙江宝汇科技有限公司、龚浏淇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3-01-20 2 2023年0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