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父母更多的子女能否多分遗产?
照顾父母更多的子女能否多分遗产?
通讯员 徐菁 邵家奇
本报记者 陈贞妃
大哥独自赡养了父母一辈子,兄弟姐妹都同意由他一人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代位继承的侄子却不答应,“我父亲去世了,属于他继承的份额应该全部补偿给我。”照顾父母更多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吗?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遗产纠纷案。
冯老太和邵大爷育有三儿二女,因早年家庭贫困,小儿子从小就过继给隔壁村的李大伯家。二儿子身体不好,女儿都相继出嫁。
自1982年以来,两位老人都是与大儿子邵大叔一起共同生活,由大儿子承担主要赡养义务。邵大爷早年过世,冯老太依然跟着邵大叔共同生活。
2014年8月,冯老太及邵大叔所在的住处,有拆迁安置的指标,为了更好地改善居住环境,邵大叔签订了安置房购买合同,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后,将案涉房屋登记在自己和冯老太名下。
2018年4月,冯老太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治病的费用、丧事相关事宜及费用均由邵大叔一人承担。几个弟弟妹妹都认可邵大叔对父母的赡养,同意冯老太名下的房产份额由邵大叔全部继承,唯独侄子邵小甲不同意。
邵小甲的父亲是冯老太的二儿子,先于冯老太过世,享有的继承份额可以由邵小甲代位继承。邵小甲表示,房产份额可以归邵大叔,但至少需要补偿给他8万元。邵大叔认为补偿金额过多,二人协商不成,邵大叔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最终,法院判决冯老太名下的房屋份额属于遗产,由承担主要抚养义务的邵大叔继承,并由邵大叔补偿给邵小甲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