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5年,老人履行完毕29万元赔偿款
历时15年,老人履行完毕29万元赔偿款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家维
本报讯 “这么多年了,我终于能卸下心头的重担,谢谢你们!”近日,面对上门送结案通知书的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头发花白的沈大伯哽咽着,几度说不出话。而执行干警田林佳此时也感慨万分,这起始于2008年的案件,法院历任4位案件承办人的接续坚持,历时15年,终于迎来了转机。
2008年2月11日,海盐街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开着二轮摩托车从澉浦镇去通元镇的沈大伯,路上与舒某的摩托车相撞,舒某伤势严重,事故后经鉴定为严重伤残。由于舒某未戴头盔、未按照交通标志通行,而沈大伯的车也已到报废标准,经海盐县交警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2009年,舒某一纸诉状,将沈大伯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处被告沈大伯赔偿原告舒某29万元。
法槌落地,案件暂告一段落,但29万元赔偿款,却成了一大难题。沈大伯没有固定工作,一直靠在外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条件困难,对于判决书上白纸黑字需要履行的29万元,他束手无策。
因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2010年,舒某向海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查,发现沈大伯家徒四壁,名下无任何可执行到位的财产。执行干警也多次联系沈大伯,但沈大伯表示,他并不是有钱不赔,而是确实没有钱。“不过,该赔的,我也会努力去赔。”沈大伯说,他算过了,每个月自己再节省一点,这样一年应该能有3000元可以省下来,这笔钱可以赔偿给原告。
基于被执行人沈大伯的实际困难,舒某同意了这一方案。
这以后,法院的执行干警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沈大伯也每年依约打款3000元钱。然而,每年3000元对于几十万元的执行款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此后的十多年间,沈大伯省吃俭用才赔偿了4万多元,期间舒某因病去世。
由于持续时间长,海盐县人民法院办理该案的法官也换了好几任,但根据该院的终本案件管理工作机制,每一任法官都关注着这起案件,大家都发愁:剩下的20余万元赔偿款,如何才能执行到位?
事情的转机,往往来得出乎意料。今年春节前,海盐县人民法院得知沈大伯家所在的区域即将搬迁,执行干警田林佳第一时间出具裁定,办结了相关冻结手续,并联系双方当事人,着手对这起案件启动恢复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联系和释法明理,沈大伯的家人愿意让渡出搬迁奖励款的份额给沈大伯,让他了结掉这一起横跨15年的案件。
近日,在海盐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剩余的24万多元赔偿款终于打入了舒某女儿的账户,田林佳也给沈大伯送去了结案通知书。
对于沈大伯克服困难、10多年间一直坚持赔偿并在领到搬迁款后足额付清赔偿款的诚信履行行为,舒某的家属表示理解。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的态度,他们也将心比心,放弃了相关的利息。
这起始于2008年寒冬的案件,终于在15年后的暖冬顺利执结,这其中不仅有执行干警持续追踪的坚持,更有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被执行人坚守诚信积极配合履行赔偿的义务,才让这起“老案”有头有尾,得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