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偏了的炮仗不应是“纯属意外”
常恭
春节的喜庆氛围还未散去,一则消息让人万分揪心。
1月21日,大年三十下午,江西省上饶市7岁男孩翁源(媒体化名)坐在家附近空地吃橘子时,被一枚从天而降的炮仗击中。这场飞来横祸,让男孩永远失去了右臂。
据媒体报道,悲剧源于翁源的邻居。事发时,邻居与孩子相隔二三十米点炮仗,扔偏了的炮仗落在翁源的肩头爆炸。孩子母亲告诉记者,除了截肢,孩子的右耳右脸被缝了多针,右耳膜也已破裂,心理上留下了巨大阴影。事后,涉事邻居回应称,此事纯属意外,会妥善处理。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认为这起事件“纯属意外”。所幸,全网关注后,当地公安机关表示,警方已经介入侦查,将第一时间发布警情通报。“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专门程序。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媒体报道,翁源右臂已经被截肢,这很可能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重伤二级标准的划分。换言之,如果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翁源的伤情依法开展鉴定,确认已经构成重伤的话,肇事者将承担刑事责任。一边是7岁孩童失去右臂,一边是舆论关注众人痛心。相信,法律会尽快给予有力的回应。这场“纯属意外”的事故,也一定会有一个并不意外的说法。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疑问是:一个炮仗怎么会有如此“威力”?据报道,炸伤男孩的炮仗“直径约三厘米,长约七八厘米”,现场围观的人也没想到小小炮仗的“威力”会这么大。由此衍生出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一,“威力”与“体型”严重不匹配的炮仗,是否符合国家对烟花爆竹的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其是否来自正规交易渠道,抑或是这个炮仗本身就是个“非法”产品?那么,除了给无辜的孩子以正义,更应当追本溯源,对藏在黑幕里的“定时炸弹”深挖彻查。这既是司法介入的应有之义,更是守护更多无辜者的当然之举。
其二,肇事邻居对炮仗的“威力”是否知情?过失致人重伤的前提,是在主观认知上或是疏忽大意或是过于自信。从媒体报道看,肇事者是将炮仗点燃后向外抛扔,周围还有围观人员,如果明知炮仗之威力,依然不顾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而向外抛扔,则可能成立刑法意义上的“间接故意”,那就意味着肇事者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就更应当不放过任何疑点与细节,抽丝剥茧,以求极致的精神实现十足的正义。
更为重要的是,这起悲剧应当引起所有人的重视与警醒。平安是一切美好的基础与前提。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本意正是祈福。遗憾的是,不少人在燃放的时候只顾追求刺激而忽略了最为根本的安全。或是几人对轰,或是随意投掷,或是燃放超标超限产品,或是在小区甚至人员密集场所燃放,更有甚者还对烟花爆竹进行改装后驾驶机动车“炸街”。更加令人担心的是,这些不安全、不文明的燃放行为录成小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反而收获一片点赞,甚至引来诸多“羡慕”之词。凡此种种,既悖离了传统习俗的初衷,又形成了错误的示范,更置个人与公共安全于不顾,成为平安祥和的巨大威胁,也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断臂之痛、爱子之心,绝非文字可以描述。悲剧面前,更应当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更应拉直问号、理清疑虑。不让悲剧重演,也是对无辜者应有的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