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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诸暨润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诸暨润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至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836732、1370684599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诸暨润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或法院确权金额为准。
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债权清单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01ZX2022031-5,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67797933
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58525532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长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2月7日的债权本金余额、账面欠息余额等的暂估值,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受让方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已强制执行【诉讼案号:(2019)浙07民初293号,执行案号:(2020)浙0782执8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