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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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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金华市景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01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568.88万元,本金为351.24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该债权由陈纲、陈景艳、陈鼎航、浙江丰峰印务有限公司、钱建丰、杨美丹、陈婷、钱凯、浙江景泰反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捷亚反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资信背景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陈思源,杨颖超,赖方庆,王喆

  联系电话:0571-85775903,0571-85771373

  0571-85778282,0571-85779836

  电子邮件:chensiyuan@cinda.com.cn,yangyingchao@cinda.com.cn,laifangqing@cinda.com.cn,wangzhe3@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处置公告

  2021年7月,我在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三环东路与湘湖大道一处公益林内实施了盗伐林木的侵权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对此我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冯得零

  2023年2月21日

  道歉信

  绍兴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债务人赵惠敏已于2023年2月14日将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给你公司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陆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标的物。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

  2023年2月21日

  提存通知书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2023-02-21 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10;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09;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14;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13;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12;浙江法制报2023-02-2100011 2 2023年02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