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疾的他
为何无法保外就医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讯 近日,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岱山县人民法院对罪犯刘某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刘某妄图通过保外就医逃避刑罚执行的愿望落空。
去年10月,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此后,刘某以身患重疾为由,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向检察院征求是否予以暂予监外执行意见。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从1989年至今,刘某被判刑6次,累计刑期23年,且在本案取保候审期间,又入室盗窃,在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期间,诈骗和殴打他人,社会危险性大。
检察官还通过走访社区了解到,刘某平时爱好抽烟喝酒,生活来源主要靠低保。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刘某因为高血压改变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期间,也没有按医嘱要求接受治疗。
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的病情虽然符合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但其本人社会危险性大,且对自身疾病治疗缺乏主动性,监外执行可能导致其病情加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建议法院对其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监督意见,对刘某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