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平安南太湖

出售活体河豚
两饭店被立案调查

  出售活体河豚

  两饭店被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徐冬梅 通讯员 胡宇阳

  本报讯 “有饭店在售卖河豚鱼菜品!”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局接到多起此类线索,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确有2家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宰杀河豚鱼活体制作菜品出售的行为,随即对现场14公斤活体河豚鱼作扣押处理。“经了解,这2家饭店为了满足部分人食用新鲜河豚鱼的需求,不定期从江苏等地的合作水产品供应商处购进活体河豚,后厨宰杀后制作菜品。”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经鉴定,涉事餐饮服务单位所购进的河豚鱼学名为“暗纹东方鲀”,虽属养殖,但鱼体内脏器仍存在有微量毒素的风险。食用后易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发麻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加工经营的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而是只能售卖经过加工的河豚产品。“品尝河豚鱼,消费者必须选择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加工好的河豚产品。”有关负责人说,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应是活鱼,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为违法行为。

  目前,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已对2家涉事餐饮服务单位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若发现有人非法销售、采购和加工制作河豚鱼,请及时拨打12315。


浙江法制报 平安南太湖 00008 出售活体河豚
两饭店被立案调查
2023-02-23 浙江法制报2023-02-2300011 2 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