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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53家企业纳入
“免担保保全”名录

  长兴53家企业纳入

  “免担保保全”名录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俞冲

  本报讯 申请财产保全企业担保压力大?被申请财产保全企业日常经营难以维系?近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创新推出优化涉企财产保全八大举措,最大化保障财产保全过程中企业的正常经营。

  “以后打官司申请保全不用提供担保了,省去不少事。”发布会上,长兴法院公布了首批53家“免担保保全企业名录”,看到自家企业被纳入名录,超威集团法务总监程兴十分高兴,“这相当于给我们申请财产保全发了一张‘快速通行证’,省去提供担保的繁琐手续和经济负担,既能及时采取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也保障了我们的正常经营。”

  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对被告的财产依法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近三年,长兴法院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3604件,其中涉企保全案件2163件,同比增长32%。“在这些涉企保全案件中,我们发现,财产保全对申请保全和被申请保全企业都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比如,对于申请保全企业来说,为防止保全错误给被保全方带来损失,申请保全需要当事人提供担保,这有可能加重企业经营负担,或者因办手续延误时间。”长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施伟萍介绍,这次设置“免担保保全企业名录”,就是为了给申请保全企业减负。

  这份名录依托长兴法院、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建立的企业资信联合审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对资信状况、生产经营、涉诉情况、缴纳税金、科研投入等综合评定筛选而出。

  另一方面,对于被保全企业来说,此次出台的举措也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了最大保障。“有些资信优良的企业,可能被人恶意保全。一旦企业基本账户被申请保全冻结,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都难以保障,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创。”长兴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小丰介绍,法院专门建立企业基本账户“保护舱”制度,明确若被保全人除基本账户外有足够财产可供保全,原则上不冻结基本账户等;同时建立听证机制,对涉及资信优良等企业的保全必要性进行审查,畅通被保全企业的救济途径,避免恶意保全给企业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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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担保保全”名录
2023-03-07 浙江法治报2023-03-0700010 2 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