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新闻

“这是我们自己晒的茉莉花,你们尝尝”

司法救助温暖困难妇女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卢笑晨

  本报讯 近日,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与市妇联干部拎着油、米等生活用品,走进两户特殊家庭。

  “上次你们来过后,我妈妈开朗多了。这是我们自己晒的茉莉花,你们尝尝。”检察官、妇联干部首先来到舒女士家。此时,舒女士正坐在轮椅上晒太阳,她的女儿热情地招呼大家。

  2014年,舒女士和丈夫不幸遭遇车祸,丈夫当场死亡,舒女士经抢救后双腿截肢。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赔偿65万元,但因肇事司机家里经济困难,舒女士一家未能获得有效赔偿。

  祸不单行,2020年舒女士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不得已向亲戚朋友借钱看病。经过多次放疗、化疗,舒女士虽完成阶段治疗,但仍需每三个月复查一次,尚欠医院医疗费10万余元,生活颇为艰难。

  2022年3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开展了“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该活动为契机,永康市检察院主动联系市妇联,共同排摸困难妇女救助线索,舒女士就是联动救助的首个对象。

  永康市检察院提请金华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进行联动救助。同时,检察机关依规启动了由爱心企业联合赞助成立的社会帮扶基金,共计筹集资金5万元,全部交到舒女士手中。舒女士所在的前仓镇政府也积极行动,落实帮扶政策,由属地村委会为舒女士办理低保手续,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

  看过舒女士,他们又来到86岁的吴奶奶家。

  “没想到你们这么挂念,真是太感谢了!”面对再次上门的检察官,吴奶奶激动不已。

  2021年的一天,吴奶奶的儿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家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加之自己年事已高,又因患病需常年服药,吴奶奶的生活陷入困境。

  2022年11月,永康市检察院发现了吴奶奶需要救助的线索,第一时间通报妇联,上门走访并联系村镇干部,详细了解其家庭关系、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等,全面审核相关证据后,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同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当月底,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就发放到了吴奶奶手中。

  2022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社会帮扶”不断推动完善多元化救助体系,已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3 “这是我们自己晒的茉莉花,你们尝尝” 2023-03-07 浙江法治报2023-03-0700009 2 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