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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陶武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陶武彪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裕鑫聚磐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陶武彪。截至2022年10月31日,浙江裕鑫聚磐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289.47万元,利息960.95万元,代垫诉讼费6.02万元,债权总额为3256.44万元。该债权由陈漫、张建梁、浙江袜业有限公司,宿迁市华一科技有限公司、裕鑫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张涵名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环城南路198号伊美豪爵华庭天鹅郡27幢000101室、000102室住宅及相应地下室提供顺位抵押担保。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陶武彪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陶武彪
2023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