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患重病,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法援律师帮全职家庭主妇打赢两场官司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赖斌
日前,丽丽(化名)来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的家,却发现门锁已换,她进不去了!这里曾经是她的婚房,而如今换锁的正是她的丈夫,“我们还没离婚呢,他连家门也不让我进了。”丽丽说。
丽丽今年29岁,2016年婚后生下儿子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家庭主妇。丈夫和公婆经商多年,经济条件较好,丽丽不用为钱财担忧,全身心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
然而,自2021年6月丽丽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后,一切都变了。丽丽先后经历了6次化疗和骨髓移植手术,丈夫没在医院陪护过一晚,两人还时常因治疗费用等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公公婆婆更是毫无避讳地将“谁谁家也是这种病,治到最后是人财两空”的话挂在嘴上。治疗一年多来,丽丽身边只有妈妈在照顾,“林林总总花了60多万元,他只出了20万元。”丽丽说。
去年6月16日,丽丽骨髓移植术后第13天,她收到了椒江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她的丈夫于3天前提起了离婚诉讼。其实,丽丽也早已明白两人的婚姻恐无法再继续,但令她寒心的是,在她病情处于急排期(骨髓移植术后3个月为急排期,非常容易发生感染排异反应)时,丈夫却不管不顾,没有与她有过任何协商,就直接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眼看开庭在即,可术后的丽丽却还需在无菌环境休养观察数月,这可如何是好?只有初中文化的丽丽很焦急,试着拨通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寻求帮助。接线的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文环耐心听完丽丽的讲述后,又问了几个问题,发现情况比丽丽想的还要严重。
原来,丽丽与丈夫小家庭的房子、车子均为其丈夫婚前全款购置,属于其丈夫个人财产,就连其丈夫现在经营的公司也是婚前登记在其婆婆名下的。换言之,结婚7年,丽丽与丈夫的共同固定资产为零;而两人有没有婚内共同存款,一直在治病的丽丽也不清楚。“你丈夫聘请律师起诉离婚,肯定也是做足了准备,形势对你很不利,建议你先不要同意离婚。”电话中,文环律师耐心为丽丽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换言之,如果丽丽不离婚,她有权主张丈夫负担其持续产生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
因丽丽是全职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来源,属于经济困难人群。随后,丽丽线上向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起了法律援助申请。考虑到丽丽的情况,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好法律援助所需的全部手续,并指派文环律师承办此案。文环律师积极收集丽丽生病以来的治疗费用单据、医院开具的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证明等,向法院提起了扶养费诉讼,要求丽丽丈夫支付丽丽生病期间的治疗费、生活费等。
两起官司开庭,丽丽因需在无菌环境休养,均未出席。离婚案件中,她在文环律师的帮助下,提交了不同意离婚的书面答辩状;扶养费案件,则由文环律师代理出庭。经审理,椒江法院驳回了丽丽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支持了丽丽要求其丈夫支付医疗费和扶养费的部分诉求。因丽丽能拿出的有效付款单据不到20万元(丽丽丈夫已出了20万元),于是法院判决被告丽丽丈夫支付原告丽丽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每月1700元扶养费,自2022年11月起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日止,被告每月10日前按每月17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当月扶养费。
官司结束后,丽丽一直住在娘家,丈夫一家都在外地做生意。日前,她想去自己家里拿点东西,却发现门锁已换。她很清楚,待分居一年期满,丈夫肯定会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如今,她已从容很多,“我可以向他主张自2022年11月至婚姻解除日期间的治疗费用;如果离婚,我还可以主张婚姻7年来作为全职家庭主妇的补偿,我还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丽丽说,“生活虽苦,幸好有法律做我的后盾,还有法援律师帮我,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