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说法

金店老板动贪念
虚报重量收赃物

如此收赃 增加一罪

  通讯员 陈亮瀛

  金店老板一时动了贪念,虚报重量收购赃物,“套路”盗窃少年。近日,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吴某是一家金店的老板,专门回收二手黄金。2022年8月的一天,店里来了两名少年,开口就问吴某,带来的金手镯值不值1万元?见对方年纪轻轻,拿着的还是个女式手镯,吴某意识到该金手镯来路不正。可在“诱惑”面前,考虑到对方不懂市场行情,急于出手,吴某随即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上一笔。称重显示,这个金手镯足有56克重,但吴某却故意隐瞒了实际克重,只按照39克的重量报价给对方。两名少年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双方达成了交易。

  几天后,吴某又从这两名少年处收购了2枚金戒指。经查实,上述物品确如吴某所想,系两名少年从邻居家偷来的赃物。而吴某正是料定了对方急于将赃物变现,才通过谎报重量的方式骗取差价6000余元,获得了更高利润。经鉴定,涉案金器价值共计3万余元。

  对于罪名的认定,吴某一度很不理解,认为自己在收购物品后向民警报备过对方的身份信息,没有“隐瞒”,怎么会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呢?事实上,吴某已经明知对方的物品是赃物,仍然收购,这个行为就是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何况吴某根本没有报告对方有犯罪嫌疑,且对自己严重克扣重量的行为只字未提。

  “检察官,我知道错了。但没想到,我的行为会同时触犯两个罪名,真后悔当初自己那么糊涂。”经承办检察官的教育,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了金器失主损失。2023年2月,慈溪市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明知物品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收赃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方式骗取更高利润,则同时构成诈骗罪,赃款赃物也可以成为诈骗的对象。

  二手回收从业人员应遵守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注意合法经营,不得收购违法犯罪所得赃物;对于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要做好信息登记,有可疑情况或犯罪线索应当向相关部门及时举报。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8 金店老板动贪念
虚报重量收赃物
2023-03-22 25548822 2 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