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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案卷

吃完保健品呕吐昏睡 卖家却称是在“排毒”

上海女子因此重伤昏迷2个月,自制中药丸的医师被判刑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严凯 朱新航

  每天吃100颗“排毒丸”,据说可以补气补血、排毒养生。没想到1年后却被查出贫血,血铅超出正常标准3倍以上。拿到检测报告的那一刻,长兴的齐女士后悔不已,“听说上海还有个女的吃了人都差点没了,想想都后怕!”

  齐女士吃的“排毒丸”是从一个姓周的医师处买来的,因为过量添加了雄黄、朱砂等毒性中药材,导致多名食用者重金属中毒。近日,经长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某和女友因犯妨害药品管理罪,被长兴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80万元。

  一天吃200颗

  女子重症昏迷2个月

  上海的严女士是所有顾客中症状最严重的。

  “我们是在周某某的微店买的‘心脑通’‘天珠’等保健品,花了五六万元。从一开始的每天10颗,增加到每天200颗,说是可以排除身体里的毒素。”严女士说,自2021年8月开始,自己就根据周某某的建议每天大量服用这些保健品。直到2021年11月因身体虚弱卧床不起,她被家人送至医院抢救,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了2个月。

  “住院的时候医生诊断是溶血性贫血,后来又发现消化系统肠道出血,但一直找不到出血点,只能靠输血维持生命。”严女士的丈夫表示,此前曾跟周某某反映过服用产品后身体不适,但对方表示无碍,不用去医院,继续服用就可以“以毒攻毒”。最终,妻子被诊断出血铅超标、重金属中毒,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过量添加含重金属药材

  还叫客人“冲量”吃

  周某某毕业于某中医药大学,有医师执业证书,早年在上海时以“中医调理”名义行医,口碑还可以。

  “我是2008年在上海工作时开始找他问诊开方的,一般都是拿着方子去药店配,效果还不错。”齐女士表示,十多年来,自己和家人身体不得劲时就会找周某某调理,对他十分信任。

  几年前,周某某从上海回到四川,和女朋友温某开了一个微店,开始自制“醒脑启智龙珠丸”“心脑通”“天珠”等保健品在网络售卖,这才出了事。

  “群里有很多人买,一开始都没听说谁有什么不适,到了2021年10月到11月,才开始有人陆续反映有呕吐、嗜睡、便秘等症状。”齐女士介绍,自己连续吃了1年,2021年10月左右出现了呕吐、浑身疼等不适。因为去医院查了也没查出来什么问题,加上周某某一直在群里称这是排毒反应,最后大家都被安抚住了。

  而事实上,正是从2021年9月开始,周某某调整了配方,增添雄黄、朱砂等含有重金属成分的毒性中药材,以求增强药效,达到“药到病除”“以毒攻毒”的效果。为了增加销量,周某某和温某还经常鼓动顾客要“冲量”吃。“有人最多一天吃360颗!”齐女士说。

  截至案发,微店的销售金额已达87万余元。

  非正规制剂成分不清

  千万不能乱吃

  周某某所谓的保健品,实际上就是自制的中药丸。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没有标注任何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

  “这种非正规上市的产品成分不清,千万不要乱吃!”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任斌延提醒道,拿中药处方去药房抓药熬起来喝,和购买混合的成药制剂,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中药处方可以看到成分、剂量,混合制剂都不知道里面添加了什么,若含有药性较猛的药材,剂量把控不准危害极大。

  任斌延表示,把多种药材混合制剂之后,可以说就是一种“新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个人和公司研发生产药品必须取得制药资质,并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审批,取得“国药准字”才能上市销售。就算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也要经过临床试验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内部流通。

  “个人不需要药品经营资质就能售卖的,只有未经加工的中药材。保健食品也需要经过审批,取得‘国食健字’才能上市。”任斌延提醒道。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周某某、温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67万余元。

  “周某某和温某利用网络制售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数量大,销售范围广,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追究民事侵权责任。”长兴县检察院检察长屠晓景表示。开庭前,二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全额支付赔偿金。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9 吃完保健品呕吐昏睡 卖家却称是在“排毒” 2023-03-29 浙江法治报2023-03-2900007;25574056;25574211 2 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