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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在浙江体验到了省时省力的维权”

热销少儿图书被盗版,出版社“火速”获赔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王佳辉 林婷

  本报讯 以为又要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没想到1个月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在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明天出版社等5家全国知名少儿出版社与8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民事赔偿协议,出版社当场获赔133万元。

  这是一起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特大侵犯少儿图书著作权案。2019年4月,山东男子刘某委托开印刷厂的朋友赵某非法印刷《大中华寻宝记》《淘气包马小跳》等5款热销少儿图书,之后通过姜某等人在网络出售,两年半时间里印刷、销售盗版图书370余万册。

  “因为盗版图书的存在,我们每年几乎要损失3至5亿元,最后真正能拿到的民事赔偿却十分有限,而且耗费时间也很长。”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发行总监魏异君说,一般知识产权被侵权后,权利人是无法在刑事程序中拿到经济赔偿的,只能等刑事案件结束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起诉至少都要半年以上,大部分嫌疑人在被刑事判决后,也不愿再筹措资金进行民事赔偿了。”明天出版社等几家出版社的代表也纷纷感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民事维权之路走起来很艰难。

  这次,海盐县检察院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破解了这一难题。“我们尝试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之前,就组织当事双方开展民事赔偿调解。同时将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的情况作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的考量因素之一,调动他们赔偿的积极性。”海盐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震宇介绍,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实际违法所得情况,检察院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民事和解。仅1个月时间,赔款全部筹集到位。

  魏异君说,他参与打击盗版已经10多年了,这是第一次来浙江维权,也是最省力、最快获赔的一次,“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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