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协同保护“台州母亲河”
通讯员 江妮妮 林英子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椒灵江水系流域面积6613平方公里,是浙江第三大河、八大水系之一,汇聚台州境内永安溪、始丰溪、灵江、永宁江、椒江五大干支流,流经仙居、天台、临海、黄岩、椒江五个县市区,是台州人民的母亲河,更是台州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
同饮一江水,共护生态美。近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深化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多跨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跨地域跨部门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实施意见》明确了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从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深化诉源治理、建立专家辅助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司法宣传力度等方面,完善椒灵江流域多跨协同保护各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