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打“老赖”不松劲
通讯员 高媛宣 见习记者 王思超
本报讯 违反执行和解协议及法院明确要求,多次私自转移个人工资账户资金,被告人林某某获刑1年2个月;明知涉案财产被法院查封,肖某某仍将其中的200余件皮衣擅自变卖给他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4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全省法院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连续五年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共新收拒执刑事案件4459件,收案数量逐年递增。其中,2022年新收拒执刑事案件1361件,审结1260件,判处拒执犯罪850件947人;同时,加大对与拒执行为相关联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妨害司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此类案件800余件。
在持续推进公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同时,全省法院主动开辟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自诉主战场”,受理拒执自诉案件有较大增幅,从2017年29件、占比13%增长到2022年460件、占比33.8%。2022年,拒执自诉案件占全部刑事自诉案件的66.10%,位列第一,自诉案件债务履行率达89.13%。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省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对于蔑视司法权威以及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性质恶劣的拒执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执行,彻底认罪悔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谅解等情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2022年全省法院以拒执罪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占实刑总人数10.5%。
此外,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对打击拒执犯罪的引领、撬动作用,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在全省推广应用“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综合集成”等7个子场景。如不动产司法拍卖过户实现“一门联审、一窗办理、一次办结”,拍卖用时缩短40%,平均办证用时由20天缩短至2天;车辆查控实现“云执行”模式,涉执车辆处置提速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