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微”违约
法院调解帮大忙
小微企业“微”违约
法院调解帮大忙
通讯员 管纪晨
本报讯 “开庭前,我已还清之前拖欠的3期本息。我也不想欠银行的钱,只是最近周转不过来。如果现在一下子叫我还100多万元,我的企业大概率经营不下去了,能不能调解一下,宽限我一些时间。”近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温州某银行与被告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翁某在法庭上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2017年4月,翁某向银行贷款218万元。近来,因翁某连续3个月未按期还款,银行诉至龙湾法院,主张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翁某偿还剩余全部借款本金174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查发现,翁某是温州鞋都某小微企业主,有员工100余名,企业近来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其不能按时还款。法院认为,翁某虽有3期逾期还款行为,但此前的5年都依约还款且在庭审前归还了上述欠款,其违约程度较轻微;若按合同约定要求翁某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其企业将遭受重大打击,可能导致工人工资发放困难。
为此,经办法官多次到银行上门调解,争取银行对这一“微”违约行为的谅解。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贷款合同继续履行。结案后,经办法官走访了翁某的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就其经营中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向翁某作了提示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