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通讯员 林菲
本报讯 日前,常山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法院、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在常山港水域开展专项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活动以“养护渔业资源 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驻检察院纪检干部和常山县实验小学的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监督、见证。
此次增殖放流的资金均来源于郑某某等多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郑某某于2022年7月23日晚,在南门溪十里山河段(全年禁渔)电鱼,造成渔业资源损失19737.6元。常山县检察院在依法追究郑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其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并获法院判决支持。
此次放流鱼苗共计75万余尾,其中鲢鱼36万余尾、赤眼鳟39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