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敲警钟
以案释法敲警钟
通讯员 杨婧
本报讯 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船舶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为何处罚轻重不同?近日,宁波海事局通过案例释法。
2023年1月3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海上智控平台远程检查时发现,某船计划驶往象山涂茨风电场参加施工作业,但该船未列明为施工船舶,存在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船长蔡某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该轮施工作业工期小于3小时,未造成危害后果。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施工作业工期3小时以内”的从轻处罚规定,宁波海事局最终酌情决定给予该轮所有人H公司罚款3.3万元和船长蔡某罚款3100元的从轻行政处罚。
近年来,海事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浙江海事局也明确了符合条件的12类轻微海事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但海事部门也提醒广大船东和船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遵守法律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