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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长汇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开具的海宁长汇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开户许可证现因遗失,特登报声明海宁长汇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许可证作废。特此公告。
海宁长汇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台州中洲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三门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7日裁定认可《台州中洲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据此制定了实施细则并报法院审查备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中洲公司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于2023年3月24日开始实施,由管理人转账汇入各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分配财产总额为176696141.2元,其中破产费用12625108.44元、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分配额149338667.01元、税收债权分配额510210.13元、普通债权分配额14222155.62元。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款,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不存在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提存分配款的情形。
台州中洲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1日
公 告
浙江省乔司监狱第五分监狱警官崔巍遗失警官证一本,警号:3316388,声明作废。
浙江省乔司监狱第五分监狱
2023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