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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租房开民宿却遇上拆迁,损失怎么算?

  通讯员 俞晓勤 本报记者 陈贞妃

  在莫干山租房开民宿,才营业半年就遇上了拆迁。租金损失怎么算?近日,上海姑娘阿玲和房东李大姐为此闹上了法庭。

  阿玲是来自上海的一名青年创客,一直怀揣着“民宿梦”。2022年初,阿玲辞去工作后跑到莫干山脚租下了一栋平房开民宿。可刚装修改造好开张半年,民宿就因景区整体改造提升需要,被划入了拆迁范围。

  拆除方分别与李大姐及阿玲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给付房屋补偿款及装修补偿款。但阿玲原本付给李大姐的租金应该退回多少,两人却有了分歧。

  阿玲起诉称,当初签合同时,她与李大姐在合同中约定民宿大门、围墙由李大姐负责在约定时间内改造完成,但李大姐没当回事,一直没有动工。后来是阿玲自己出资改造,导致开业时间延后3个月,这3个月的租金应该退还。

  此外,合同中约定李大姐应当协助阿玲办理民宿营业执照,但直至民宿被拆除,营业执照仍未办理,李大姐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李大姐领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中有部分涉及装修的补贴也应该归阿玲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中确实约定由李大姐负责完成民宿大门、围墙的改造,李大姐却未依约履行,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该两项改造的时间与阿玲装修房屋其他部分的时间有重合,应结合改造实际所需退还相应租金,承担该两项装修费用。

  此外,李大姐未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确有过错,但该民宿在装修完成后已开展经营活动,并未因此产生实际损失。遇到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均对此无主观过错,阿玲对补偿款的异议应当在签订补偿协议前提出,目前拆迁补偿协议已履行完毕,故阿玲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认定李大姐怠于履行合同约定的两项改造义务延误的时间为17天,判由李大姐退还17天的租金。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租房开民宿却遇上拆迁,损失怎么算? 2023-05-12 25728817 2 2023年05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