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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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算侵权?
@荔枝新闻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
近日,江苏南京,一家二手车商城的商户求助,称有人通过网络直播在商城维权,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经了解,车主在两审败诉的情况下,选择网络直播进行维权。法律人士表示,直播时拍到了其他二手车商户,侵犯了店家的名誉权。目前警方已介入,车主也下架了相关视频。网络时代,路人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算侵权吗?法律人士对此表示,路人“被直播”,也涉及侵犯肖像权、隐私权,有权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如造成损失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