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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天平

  兹丽水市鸿泰便民药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3255223923 ;法定代表人:周小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22)浙1102民初66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丽水市鸿泰便民药店有限公司。

  根据申请人浙江丽水便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的申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9日作出(2013)浙11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丽水便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便民药店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2023)浙11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

  现由赵丽军为负责人,刘臻、邹雨恒、项芳婷、陈璐、吴京来、虞鸿翔、楼炜蓉、周成希为成员,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前来清理债权债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403号,电话:17757888170。特此公告。

  丽水市鸿泰便民药店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5月24日

  丽水市鸿泰便民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公告

  我处公证员盛小妹的公证员执业证(证号:111011219880056)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浙江省建德市公证处

  2023年5月24日

  遗失声明


浙江法治报 天平 00005 2023-05-24 浙江法治报2023-05-2400016;浙江法治报2023-05-2400015;浙江法治报2023-05-24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5-2400013 2 2023年05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