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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

  近期,公司发现存在非法伪造我公司公章,并假冒我公司名义对外签署文书的情况,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我公司声誉和正常经营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为澄清相关事实,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个人以及项目部刻制、伪造、使用我公司公章,也未授权其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合同、文书。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通过伪造印章等手段签署的合同、文书,均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2、我公司唯一的公章保存在我公司总部,使用公章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公司唯一指定的对公收款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鸣支行,账号:201000002568421)任何个人以公司授权的形式来变更账户均为伪造,不予认可。我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均有明确的授权文件,并加盖我公司公章。除此之外其他单位或个人所盖的我公司公章均为假冒、私刻。

  3、任何未经我公司真实授权的民商事活动均与我司无关,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伪造我公司印章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等,对我公司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4、请相关单位、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前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如不能确认我公司印章、合同、员工身份、授权等的真实性的,应及时与我公司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573-88102878),一旦发现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对于任何伪造、冒用我公司名称、印章及有关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特此声明!

  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声明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4月27日作出(2023)浙0703民诉前调2529号《通知书》,受理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5月18日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现将本案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6月1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以书面方式申报。可以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债权申报材料(邮寄送达的,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清照路718号欧源原墅北门晓郡售楼部二楼 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联系人:项律师;联系电话:15088209295;工作时间: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7:30。

  三、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详见《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或详询管理人。

  特此公告。

  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3年5月26日

  浙江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缙云县贝壳粉水性涂料店(经营者:范金芬):

  本机关于2023年4月16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缙应急罚〔2022〕第2000137号),要求你(单位)于2023年5月2日前缴纳罚款,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催告你(单位)履行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 定加处罚款。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罚款 催缴通知书》(缙云应急催〔2022〕第2000137号)。自公 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你(单位)可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5月26日

  公告

  宁波大榭开发区百道贸易有限公司与程建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百道贸易有限公司与程建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宁波大榭开发区百道贸易有限公司对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和其它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程建永。宁波大榭开发区百道贸易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程建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程建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大榭开发区百道贸易有限公司  程建永

  2023年5月26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一:标的债权明细表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寻亲公告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义乌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5271575,联系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501室。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依法送养。

  义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

  某男孩,2017年4月30日出生,2017年5月10日被发现遗弃在义乌市义亭镇杭畴下半村105号门口,身穿红色外套、蓝色裤子、包着一床小被子,随身携带一张红色字条,写着出生年月。

  永康市东方法律服务所统一信用代码333300006831146559,经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永康市东方法律服务所  2023年5月26日

  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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