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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五年公益诉讼涉生态修复金额1.5亿余元

  通讯员 高媛萱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5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全省法院六五环境日司法宣传周活动,并发布浙江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及2023年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绿皮书显示,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3009件。其中,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5015件,审结4947件,判处罪犯973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929人,判处罚金合计9708万元,有力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以及破坏海洋生态的犯罪行为。德清法院审结的ODS环境污染案及越城法院审理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均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妥善协调好环境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8282件,审结8010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644件,审结9557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293件,涉及生态修复金额1.5亿余元。积极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共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13件,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我省法院还积极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购买碳汇”“先予执行”等恢复性司法的多样化担责方式,及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五年来,全省法院发出司法生态令状140份,补植面积1110余亩,放养鱼苗2200余万尾,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

  为让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专业化,全省高、中级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庭全覆盖,93家基层法院设置独立环资庭或环资审判合议庭、法庭,逐步建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层次分明、形态多样”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省高院与上海、江苏、安徽高院联合出台《关于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全省五年公益诉讼涉生态修复金额1.5亿余元 2023-05-30 浙江法治报2023-05-3000007 2 2023年05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