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
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
通讯员 应敏 胡珮婷
本报讯 “一定要认真学习,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我们。”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正在服刑的罪犯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回访帮扶并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0000元。
这是金华法院针对“三失”(失管、失学、失业)“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金华两级法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对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罪犯、被害人等定期回访帮扶,取得一定成效。
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金华中院坚持“诉讼断后,工作不靠后”理念,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如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聘请团市委、市关工委、学校、社区等单位的266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对于法定代理人无法、不宜或拒绝到庭的,由符合相应规定的“合适成年人”到庭,并依法行使权利。目前该队伍45岁以上的占27.07%,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占27.82%,今年以来已出庭为6名未成年人履行职责。
同时,金华两级法院坚持上下联动、一体化开展工作,中院强化统揽指导树立“浙里春风·春泥护未”市域品牌,联合市妇联设立“茶花工作室”,基层法院则结合各自辖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地域特征等打造当地品牌,如婺城法院的“婺城法韵·法护未来”品牌、东阳法院的“燃灯者计划”品牌等。各品牌除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夏令营、家长法治座谈会等普法活动外,还聚焦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外来人口居住聚集地的社区以及刑事案发多发的工厂企业开展活动。如磐安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部门召开旅馆行业未成年人进入强制报告会议,宣讲强制报告制度,请经营者签署承诺报告书,从源头上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此外,金华中院主动作为,对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找到“病根”,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去年,金华中院刑庭以全市近三年办理的性侵案件为样本,深入分析金华地区性侵犯罪背后的原因,重点分析未成年人群体在此类案件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2012年至今,金华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27件,占同期刑事犯罪案件总量2.83%。从历年案件数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总体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