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序
做好变更工作
规范程序
做好变更工作
通讯员 虞青春
本报讯 近年来,东阳市司法局江北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变更工作。
对申请变更去外市(县)或拟从外地变更进来的社区矫正对象,仔细核查其居住地的情况、工作单位、监护条件等内容,通过向本人、相关单位、村(社区)、监护人等核实情况,出具初步意见供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参考。对拟同意其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对象,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到,并随时电话抽查。对拟同意接收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对象,明确告知其相关社区矫正要求,提前做好入矫警示教育工作。对不符合变更居住地条件的人员,及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