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出台决议
增强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本报记者 李小文 通讯员 刘周
嘉兴出台决议
增强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本报记者 李小文 通讯员 刘周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首次就检察建议工作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从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支持、强化舆论宣传等7个方面对检察建议及办理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于进一步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具有积极意义。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审议检察建议工作高度重视,去年将其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今年3月以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海龙带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成员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检察建议制发、落实工作。
嘉兴市副市长林万乐表示,要以出台《决议》为契机,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事一议、有议必查、有议必改”,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力争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据悉,近年来,嘉兴市检察机关与人大、政协分别建立衔接转化机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协同发力,府检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形成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嘉兴市检察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84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73个,11起案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要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要,既要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约束力,又要完善跟踪督促办理的闭环机制,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地。法院、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完善办理机制,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决议》通过后,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