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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两年一波三折

一场事关诚信的拉锯战最终“双赢”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卢倩 颜琪

  本报讯 “剩下的150万元欠款已汇入账户,感谢法院的支持和信任,让企业卸下失信的‘包袱’。”近日,确认执行案款完整入账后,面对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沈某的感谢短信,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郑飞终于松了一口气。

  2020年6月,受疫情影响,某医疗器械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困境,企业法定代表人沈某三次向程某个人借款用于企业资金周转,累计270万元,并约定按照月利率1%计付利息于2021年6月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了约定期限,程某再三催要,但企业未归还借款。2021年8月,程某诉至开化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某医疗器械企业在2022年6月前归还所有借款及利息。后该企业仍未如期履行,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通过线上“点对点”查控、线下网格员排摸信息,迅速确定被执行企业名下的生产设备及厂房等财产,并依照法定程序传唤沈某到庭申报财产。

  “法官,我们现在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2022年7月6日申报财产截止这天,沈某带着一叠企业经营现状资料到法院找郑飞。仔细审核后,郑飞当天又赶往工厂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前期摸排大致相同:被执行企业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剩生产线,但并未丧失履行义务的可能性,恢复正常运行后一段时间有望盈利。

  法院随即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并提出对生产线“活查封”、将生产经营所得作为履行款项的执行方案,以维护申请人权益,同时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履行义务的时间和空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某医疗器械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9月,企业如期归还第一期应还款项30万元。

  2023年1月,到了第二期还款时间,但款项又未进账。法院立即发布限期履行告知书及风险告知书,督促沈某履行义务。由于未能传唤到沈某,法院即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名下银行存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被冻结存款的第二天,沈某便急匆匆来到法院,说自己未能如期还款事出有因:他以一笔300万元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作归还债务,之前银行已初步同意贷款,但因法院后来新的强制执行措施,银行顾虑其诚信度,便不同意继续协商该方案。

  法院联系银行确认相关事实及方案的可能性后,多方协调沟通,并征得程某的同意,解除了对某医疗器械企业的强制措施,企业如期获得银行融资,并于一周内归还了欠款100万元。

  近日,某医疗器械企业归还所有借款及利息后,开化法院对其进行了督促教育,随后发放《信用修复证明》,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以法治化思维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一场事关诚信的拉锯战最终“双赢” 2023-06-05 25818818 2 2023年06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