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百余名渔民旁听学法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百余名渔民旁听学法
通讯员 刘竹柯君
本报讯 近日,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玉环法院院长赵东福担任审判长、玉环检察院检察长姚石京出庭支持公诉。玉环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了百余名渔民参加旁听。法院通过庭审“以案释法”,大大增强了旁听渔民的法律意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陈某某结伙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法院责令被告黄某某、陈某某共同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共计50万元;共同增殖放流价值5万元的鱼苗以修复生态环境;在涉案渔船醒目位置喷涂护渔宣传标语,并在2年内驾驶该渔船每月不少于1次到渔业生产作业区域进行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