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助反诈
行刑衔接助反诈
通讯员 张灵燕
本报讯 近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联合区检察院,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实施为背景,首创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及上下游关联案件(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诉讼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配合,并在郑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首次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在检察院审查“两类案件”过程中,公安派员介入调查,双方根据办案需要,就共性问题、个案争议等进行会商;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公安机关送达“建议对不起诉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检察院书面通知执行情况。此举旨在高效衔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实现案结事了。